如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这些建议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9日电 (魏薇)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9月下旬,中国提出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就此问题建言献策。
刘世锦:建议设立绿色账户
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看来,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在诸多方面还很不适应。
“环境治理、碳减排等主要靠的是行政性办法,层层分解指标完成任务;绿色发展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还不能成为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经济行为。”刘世锦称。
刘世锦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建议,以设立绿色账户为重点,争取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微观基础上取得大的进展。
他表示,绿色发展账户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GDP、生态资本服务价值、碳排放和其他污染物排放;由这些要素形成生态资本服务价值的资产负债表;把原先外部化的绿色收益和排放成本内部化,从而形成能够反映经济活动全口径收益和成本的绿色发展账户。
“把绿色发展账户原理与投入产出表中的收入法计算方法相结合,建立起从全国和各级政府到企业、个人的绿色发展账户;绿色发展账户能够科学界定相关主体的产权和责任,并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账户平衡。”刘世锦说。
刘世锦还建议,可选择若干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积极性高、创新意识强的城市或者其中一个区域进行试点。条件成熟时,再向更大范围乃至全国推广。
郭新明: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
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国部分金融机构正参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试点。
但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看来,但整体来看,中国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的构建仍处于探索阶段,披露主体主要集中于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行业和领域,覆盖范围较为有限;披露内容多是环境政策、方针、理念等方面,难以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尤其是尚未对大部分企业披露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提出强制性要求;此外,披露标准并不统一,企业和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内容、频率、流程等方面的可比性不高。
郭新明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建议,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建立强制性、市场化、法制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修改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在完善碳核算的基础上,强化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披露;三是推动气候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的气候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四是推动全国环境信息统一披露平台和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五是优化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视披露质量引入追责处罚或财税奖励等措施,并探索构建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成本分担机制。
陈锦石:推广低碳、健康住宅
2020年3月,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20》。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建筑运行的总商品能耗为10亿吨标准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2%;同时中国建筑能耗强度仍然高于各经合组织国家。
“建筑业能耗高的同时,传统的建筑节能技术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外墙外保温材料掉落伤人事件偶有发生;部分保温材料未使用防火阻燃技术,引发火灾事故等。”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表示。
陈锦石指出,推动建筑节能减排、采用新型技术和材料将有助于中国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同时消除安全隐患。
陈锦石建议,大力推广低碳住宅。一是制定国家强制性低碳建筑标准,并对低碳住宅进行明确定义;二是在土地供应时增加低碳要求,增加市场低碳住宅供给;三是参照低能耗家电鼓励等系列政策,对购买达标低碳住宅的个人进行现金补贴或契税减免。
此外,他建议,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等政策,大力发展光伏建筑,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同时,因地制宜变更外墙保温技术规范要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