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中心关于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情况的通告(节能函〔2019〕132号)

各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国家节能中心关于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节能函〔2019〕60号)2019年4月22日发布后,到2019年7月31日截止日期前,共收到246家单位申报了360个项目案例。经审核,符合申报时间和申报项目案例数量要求、无异议的共244家申报单位申报的356个项目案例;其中:118个项目案例是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的,其他由企业自行申报。申报组织单位及申报数量如下(按申报先后顺序排列):济南市节能协会(3个)、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5个)、天津市节能中心(4个)、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26个)、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个)、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5个)、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电能供热专业委员会(2个)、中国硫酸工业协会(1个)、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装配式建筑与墙体分会(1个)、中国节能协会(3个)、陕西省节能协会(3个)、中国氮肥工业协会(4个)、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5个)、中国炼焦行业协会(5个)、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2个)、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个)、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7个)、中国饮料工业协会(2个)、中国炭素行业协会(1个)、沈阳市节能协会(1个)、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个)、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1个)、中国砂石协会(2个)和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11个)。在此对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对本次评选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响应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节能〔2019〕21号)规定,现将符合申报时间、申报项目案例数量要求的申报单位全称、申报的案例技术名称和申报的案例项目全称等征集情况,以收到时间先后为序通报周知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节能中心

2019年8月15日